重庆大学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社会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重庆大学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社会专项奖(助)学金的通知
各学院:
为激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学生勇于创新、不断进取;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中国航天科技集团等企业、爱心人士、公益单位在我校设立了专项学生奖(助)学金项目,现将2018-2019学年即将开展的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助)学金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设立单位(个人) |
奖励(资助)标准 |
评选名额 |
1 |
CASC公益奖学金 |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
一等:10000元/人 二等:5000元/人 三等:3000元/人 |
21名 |
2 |
长江电力奖学金 |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研究生:5000元/人 本科生:4000元/人 |
41名 |
3 |
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
坚永公司立德树人教育发展中心 |
奖学金:20000元/人 助学金:10000元/人 |
奖学金10名 助学金10名 |
4 |
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 |
重庆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
2000元/人 |
15名 |
5 |
NITORI国际奖学金 |
日本公益财团法人 似鸟国际奖学财团 |
10000元/人 |
10名 |
6 |
苏博特奖学金 |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一等奖:10000元/人 二等奖:5000元/人 |
一等奖4名 二等奖12名 |
7 |
唐立新奖学金 |
新尚集团 |
10000元/人 |
60名 |
8 |
陶清宝奖学金 |
茂盟(上海)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3000元/人 |
16名 |
9 |
朱敬文奖学金 |
香港善源基金会 |
一等奖:5000元/人 二等奖:3000元/人 |
一等奖50名 二等奖100名 |
10 |
赠与亚洲.滕氏家族奖学金 |
香港赠与亚洲基金会 |
3250元/人 |
5名 |
11 |
广汽丰田“博爱”奖助学金 |
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
4000元/人 |
奖学金4名 助学金8名 |
12 |
黄乾亨奖助学金 |
香港黄乾基金会 |
奖学金:2500元/人 助学金:1500元/人 |
奖学金25名助学金25名 |
13 |
博世助学金 |
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
5000元/人 |
40名 |
14 |
常珍飞歌助学金 |
广州飞歌汽车音响有限公司 |
5000元/人 |
57名 |
15 |
丰田助学金 |
中国宋庆龄基金会 |
6000元/人 |
5名 |
16 |
金中恒助学金 |
广东金中恒集团有限公司 |
5000元/人 |
100名 |
17 |
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 |
香港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有限公司 |
5000元/人 |
57名 |
18 |
轩辕助学金 |
香港轩辕基金会 |
3000元/人 |
65名 |
19 |
杨涛助学金 |
重庆光隆电器有限公司 |
4000元/人 |
30名 |
参评学生基本条件
参评学生为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遵守校纪校规、无违法乱纪行为,无校级行政处分记录;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协作精神;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勤俭节约、不奢侈浪费;
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热爱公益,积极参加学校及捐赠方组织开展的各项志愿者活动,每学年参加不少于2项,不低于2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本学年未获得同类其他社会专项奖助学金。
各项目评选说明
(一)CASC公益奖学金
评选范围
CASC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我校品学兼优、所学专业为理工科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科生。本科生为三、四年级学生,研究生为二年级及以上学生。
评选条件
除参评基本条件外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⑴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刻苦,专业知识扎实,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 20%以内,并取得国家规定的各类证书;
⑵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参加科研课题工作,并取得应用研究成果或发明专利;
⑶实践能力较强,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各类科技活动或竞赛,并取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或竞赛名次。
3. 名额分配
该奖学金由学校组织差额评选,全校共评选21名学生(研究生12名、本科生9名),其中由学校评选一等奖3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0名。各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4.个人报送材料
《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申报表》
(二)长江电力奖学金
项目含长江电力奖学金及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
长江电力奖学金评选范围、名额及评选条件:
就读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可参评。
该项目实行等额评选,共评选41名,参评学院及推荐名额为:电气学院17名(研究生2名、本科生15名)、经管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学院、动力学院、自动化学院、公管学院各4名(研究生1名、本科生3名)。
参评条件除本通知中的基本条件外,在校期间须勤于钻研,成绩优秀,上一学期学习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本专业前30%;身体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长江电力新生奖学金评选范围、名额及评选条件:
评定范围为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新生;
全校等额评选7名,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动力工程学院、自动化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各推荐一名。
评定条件除参评基本条件外:入学成绩优异,高考分数高于当地重本线120分以上;勤俭节约,乐于助人,承诺每年参加不少于3项,时间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活动;
3.个人报送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三)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
1.评选范围
重庆大学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满足本通知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获师生好评;
⑵热爱科技创新,熟悉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须撰写一篇关于学习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崇尚科学、追求真理、艰苦奋斗、家国天下等事迹、精神的原创文章(不少于1500字);
⑶学习勤奋,品学兼优,其中奖学金要求综合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20%及以内;助学金要求通过所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综合成绩排名居本专业前30%及以内;
3.名额分配及奖励、资助标准
重庆大学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学金10名,每人2万元;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助学金10名,每人1万元。
此奖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推荐奖学金、助学金分别0-1名,学校组织笔试和面试评选,最终获奖(助)名单由西南交通大学-坚永公司立德树人教育发展中心审核确定。
4.本人材料报送
⑴《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
⑵中国近现代科学家事迹精神学习心得纸质及电子件(如发现文章涉嫌剽窃、抄袭、套用他人成果或请人代笔的,一经发现,取消评奖资格)。
(四)关工委特困优秀生奖学金
1.评选范围及名额
就读大二及以上,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品学兼优或进步显著的在校本科学生,全校等额评选15名,名额分配见附表1。
参评条件:
除符合参评基本条件外
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⑵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如见义勇为、抢险救灾、坚持义务服务等;
②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活动,积极拼搏为学校争得市级前6名,全国前12名者;
③积极参加科技学术活动,经有关部门认定有创造发明,或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校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者;
④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社会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取得成效者;
⑤前两学期成绩比较有显著进步,本专业成绩排名提高20%者。
个人报送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五)NITORI国际奖学金
评选范围
在校大二、大三本科学生(不含交换生)。
评选条件
符合本通知参评基本条件外
⑴成绩优秀,本专业排名20%以内;
⑵积极参加社会贡献,并愿意为促进国际友好关系做贡献;
⑶获奖学生应在学年内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2次学期报告(主要内容为学业情况,及今后的人生规划等)。
3.名额分配
重庆大学NITORI国际奖学金全校等额评选10名。外国语学院日语专业5名,机械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各1名。
4.个人报送材料
《重庆大学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
(六)苏博特奖学金
评选范围
就读土木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三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2.评选条件
满足本通知中的参评基本条件外还须:
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专业排名20%以内;
⑵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或在本专业领域发表过文章。
在对研究生评选时须对发表论文数量以及质量(发表论文只采用本人为第一作者或者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进行综合考核计分,并结合学生本人参加科研项目的情况,以及发明专利、科研获奖情况等。对建筑材料专业方向的申请学生重点考察从事建筑材料专业领域的论文和科研成果。
3.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原则上按本科生与研究生4:6的比例分配,实行等额评选。
(1)一等奖学金4名。其中,土木学院:1名;材料学院建筑材料专业方向:2名;材料学院其他专业方向:1名
(2)二等奖学金12名。其中,土木学院:2名;材料学院建筑材料专业方向:8名;材料学院其他专业方向:2名
4.个人提交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唐立新奖学金
1.评选范围
我校在读的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含大一本科新生。
评选条件
满足参评基本条件外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⑴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并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⑶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⑷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⑸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⑹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⑺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⑻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3.评选名额
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全校共评选60名学生。该奖学金为差额评选,分别从学院、唐立新奖学金和奖教金团队中推荐。经唐立新基金会组织面试团进行面试后确定最终获奖学生名单。
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唐立新学生团队和奖教金指导老师团队各推荐5名;
4.报送材料(10月10日前)
⑴申请学生个人材料报送:
《重庆大学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纸质及电子件。(学生须自行调整好表格大小,评分册只保留一页纸(样表正反两面)提供给评委)
⑵唐立新获奖学生及奖教金团队报送:
《重庆大学2018年唐立新奖学金推荐表》
(八)陶清宝奖学金
评选范围及名额
该奖学金适用于大二及以上本科学生。全校共30名,今年等额评选16名。
学院名额及专业要求:化学化工学院(化学工艺、化学工程、化工设备专业)、电气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动力工程学院(能源与动力工专业)、城市与环境工程学院各4名。
评选条件
除参评基本条件外:
成绩优异,专业排名在年级专业总人数的前30%以内。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贫困者优先考虑。
能够利用课余时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调研。
个人提交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九)朱敬文奖学金5000、3000
1.评选范围
重庆大学大二及以上在校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满足本通知参评基本条件外
⑴学年平均成绩及综合测评成绩在本专业前35%(一等在30%以内);
⑵在以下方面之一表现突出者可适当放宽成绩要求:
①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道德修养,乐于助人,有典型的助人为乐先进事迹;
②上一学年在本专业学科、科研方面公开发表2篇以上专业文章;或在本专业科技、技能竞赛活动中取得国家级奖励;
③担任学生干部,在社会实践或社团活动中获得校级以上奖励。
3.评选名额
该奖学金实行等额评选。一等奖40名,二等奖100名。
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4.个人报送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十)赠与亚洲.滕氏家族奖学金3250
该奖学金用于表彰获得杰出学业成绩的我校大二及以上全日制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参评条件
具备本通知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家境贫寒,生活俭朴,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
⑵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总人数的前30%以内;
名额分配
该奖学金全校5名,实行等额评选。博彩平台网址大全 、法学院、汽车学院、物理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各1名推荐名额。
3.个人报送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十一)广汽丰田“博爱”奖(助)学金
1.评选范围
⑴“博爱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就读我校机械类专业、汽车、日语专业的全日制在校2016级本科生。
⑵“博爱助学金”资助范围为家庭经济困难,就读我校机械类专业、材料类专业、汽车、财务、日语专业的全日制在校2018级本科新生。
2.参评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申请奖学金的同学还应具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40%以内,无重修,已通过大学英语六级;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申请助学金的同学还应具备条件: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积极上进,品学兼优,承诺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3.名额分配
⑴奖学金评定4名:机械学院推荐2名、汽车学院、外国语学院各推荐1名,学校等额评选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确定。
⑵助学金评定8名:机械学院、材料学院各推荐2名,汽车学院、外国语学院、建设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各推荐1名,学校等额评选后报送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确定。
⑶获得奖(助)学金学金的同学每人每学年可获得资助4500元,符合条件者可连续受助2年。
4.个人报送材料
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⑵申请奖学金的同学附上一学年成绩单及六级证书复印件,申请助学金的同学附家庭困难证明。
(十二)黄乾亨奖助学金2500、1500
1.评选范围、名额及标准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学费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申请黄乾亨奖学金及黄乾亨助学金。全校共评选50名,其中:奖学金25名、助学金25名。该奖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名额分配见附件1。
2.评选条件
除参评基本条件外,奖学金参评条件为: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综合成绩年级排名35%以内;助学金参评条件为:思想进步,综合成绩班级排名50%以内,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3.个人提交材料
《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十三)博世助学金
1.评选范围
评选范围为我校2018级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除艺术设计类、表演类、广播电视类、播音主持类、舞蹈类、动画类、艺术类专业及其它学费高于7000元每年的专业)。
2.参评条件
满足参评基本条件外要求:
⑴高考成绩高出当地重本钱120分以上;
⑵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没有公认的奢侈品(如:最新或较新款Samsung、 Apple等知名国际品牌的电子产品,最新或较新款知名国际品牌服饰、箱包以及文具);
⑶接受博世中国慈善中心的回访并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种交流活动。
⑷大二第一学期开学前汇报学习生活及助学金使用情况。
⑸积极参加公益及志愿者活动,每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3. 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全校共评40名,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1。
4.个人报送材料
⑴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及个人申请书(须手写);
⑵若申请人持有所在地出具的困难证明,直系亲属的伤残证明、低保户证明、助学贷款合同需提供复印件。
(十四)常珍飞歌助学金
1.评选范围
就读重庆大学电子信息工程、集成电路设计与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车辆工程、大数据与软件工程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评选条件
满足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⑵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3.资助名额
该助学金全校等额评选4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1。
(十五)丰田助学金
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对象为2018年9月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2.参评条件
满足基本条件外须积极参加资助方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承诺每年参加不少于3项,时间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参评者优先获准条件:
⑴烈士子女、孤、残学生,且无固定经济来源;
⑵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导致学习生活陷入危机的学生;
⑶来自老、少、边、穷、偏远农村,家庭收入难以支付正常学习费用的学生;
⑷遭遇自然灾害,家庭收入锐减,正常学习、生活受到严重影响的学生;
⑸有危重病人,造成家庭经济异常拮据,无力支付正常的学习费用的学生。
3.评选名额及资助标准
全校差额评选,共评选5名。学院推荐名额见附件1。
该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原则上连续资助3年。
4.个人报送材料
⑴丰田助学金申请表
⑵丰田助学金参评学生资料
(十六)金中恒助学金
评选范围
家境贫寒、品学兼优的2018级本科生。
评选条件
符合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高考成绩超过当地重本线120分以上,入学后成绩在本专业排名30%以内;
⑵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⑶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该助学金全校等额评选100名,各学院分配见附件1,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符合条件者可连续受助三年。
个人报送材料
⑴《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⑵困难证明复印件及高考成绩单。
(十七)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
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2017级在校本科学生。
2.评选条件
满足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学习成绩首修无不及格科目且在本专业排名不低于45%;
⑵经学校困难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来自西部和偏远地区、国家重点扶贫县,孤儿、残疾、单亲或父母有残疾或重病者优先考虑;
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获助学生将失去获助资格,不设退补选机制:
a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
b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努力学习、成绩经考察证实明显下降或存在不及格的科目;
c瞒报家庭状况或收入、弄虚作假的;
d将所得助学金用于挥霍、浪费的;
e家庭经济明显好转,不需要继续资助的;
f由于各种原因丧失学籍或转学的;
g因学习成绩下降而被取消获助资格连续两个学期的,将全部丧失资助资格;
h有必要终止资助的其它情况。
3.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
该助学金实行差额评选,各学院推荐名额(共68名)见附件1,共评选57名。
获得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的学生符合条件者可连续受助2年,第二学年成绩提高20%,或专业排名20%以内,还可申请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奖学金,57名同学中评选10名,每人每年1500元。
4.个人材料报送
⑴《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
⑵困难证明复印件
⑶上一学年成绩单
(十七)轩辕“种子”助学金3000
1.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2016级本科生。
2.评选条件
满足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⑵学习刻苦,成绩在本专业排名的40%以内;
⑶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3.评选名额
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全校65名,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十八)杨涛助学金4000
1.评选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大二及以上本科生。
2.评选条件
满足参评学生基本条件外
⑴经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
⑵学习刻苦,成绩在本专业排名的40%以内;
⑶每学年参加不少于3项、不低于30小时的公益服务活动。
3.评选名额
该助学金实行等额评选,全校30名,各学院分配名额见附件1。
(十八)继续受助的奖(助)学金
1.唐立新奖学金
获得该项奖学金的学生,每年可获人民币10000元奖励资助直至其顺利完成学业(包括本科毕业继续攻读其他高校(包括境外高校)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继续获奖学生名单由唐立新团队进行审核。
2.“博爱”奖助学金
2017年获得“博爱”奖助学金的同学须提交《获奖(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并附成绩单,获得奖学金的同学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40%以内,获得助学金的同学成绩排名须在本专业30%以内,满足条件者继续受助,每人4000元。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该奖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由唐仲英团队进行审核。
陶清宝奖学金
该奖学金每人每年3000元,2017年已获奖且未毕业学生、须填写《获奖(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符合条件的继续受助。
5.大德公益助学金
2016年评定,全校共20名,每人每年5000元。已受助学生须填写《获奖(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交学院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不符合条件者学院可取消其资格,由同年级学生替换,替换学生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学院替换情况说明。
6.丰田助学金
2015、2016级各10名,每人每年4000,2017级5名,每人每年6000元。已受助学生须填写《获奖(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交学院审核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受助生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终止资助:所报材料不属实者;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违反校规受到学校处分者;个人生活铺张浪费者;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考试成绩累计两门不及格者。不符合条件者学院可取消其资格,由同年级学生替换,替换学生需按新生要求填写申请表并附学院替换情况说明。
7.轩辕助学金
上学年获得轩辕助学金的2016级学生符合条件者可继续受助。每人3000元。
8.精进助学金
该项目不再新增,已获同学继续受助直至毕业,每人每年5000元,由精进团队审核报精进基金会。
8.香港思源助学金
该助学金今年不再增设,2017年已获得该项助学金的未毕业的同学经学院审核继续获得每人4000元的资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院需将变动情况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校将报告思源基金会,取消其受资助资格,但不再另补:
⑴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含通报批评);
⑵生活不节俭,酗酒和赌博者;
⑶不如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和个人生活状况,弄虚作假,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得资助者;
⑷不愿意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活动者;
继续受助同学仍须提交材料
⑴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附彩色一寸照片)
⑵教务或学院盖章的上一学年成绩单;
⑶申请书(申请人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申请原因)。
四、工作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由学生工作副书记任组长的奖助学金推评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奖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并通过班会、宣传栏、网络、QQ群等方式广泛宣传各类奖助学金,让每位学生知晓,激励学生勤奋学习,自强不息。
2.坚持评选条件,把握评选标准。学院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学生综合测评、困难认定的基础上,根据重大委学[2017]64号《重庆大学本科学生社会捐助类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细则》(试行)要求,经个人申请、班团组织民主评议、开展评选、推荐工作。
3.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强化监督,全面公示。学院须将候选学生名单在报送学校之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对于有异议的情况反映,学院要及时予以信息反馈。
4. 参评学生须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如实、规范填写“申请表”并按正反两页打印;学院须填写《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情况汇总表》,“汇总表”要求填写完整,真实、全面地反映学生情况,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 [email protected]。所有表格均可在学工部网站下载。
5.为推进学生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网络化和科学化,请参评本科学生及学院通过重庆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stu.bcptwz.com/)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和审核。
6.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实行责任制。学院报送材料须由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审核,亲笔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7.严格报送时间。纸质材料及汇总表的电子档于10月15日18点前(唐立新奖学金申请材料10月1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不报以自动弃权处理,不再另行通知。
8.学校成立奖助学金审核小组,对学院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条件者予以取消。推荐人员名单在全校新闻网公告栏、学工部网页等公开渠道公示五天,师生若有异议,可通过相关电话及邮箱反映,评选监督电话:65102389。
9.推荐评选过程中,申请人和评议组等工作组学生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奖评优及各类奖助学金参评资格,已经获取的荣誉予以取消,发放的资金予以追回,同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老师等工作人员如有弄虚作假或严重渎职者,一经核实,取消当事人当学年度评优表彰资格,已经取得荣誉予以取消,造成严重后果者,依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联系电话:023-65112427(王成红)
附件:1. 2018年重庆大学社会专项奖(助)学金评选名额分配表
2.重庆大学奖(助)学金推荐学生信息汇总表
3.重庆大学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4.航天科技奖学金(CASC)申报表
5.感恩中国近现代科学家奖助学金申请表
6.重庆大学NITORI国际奖学金申请表
7.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博爱助(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8.重庆大学博世助学金申请表
9.丰田助学金申请表
10.新鸿基助学金申请表
11.香港思源助学金申请表
12.获奖(助)学生成长情况汇报表
重庆大学党委学工部
2018年9月20日